1.1 本招标项目G108汉源县九襄至富林段改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发改基础[2023]58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源县源欣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交通专项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省级财政交通专项资金 30%,地方自筹资金70%,招标人为汉源县源欣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核 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基础[2023]58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汉源县。
2.2 建设规模:路线起于汉源县九襄镇北侧满堰村,顺接G108荥经至九襄段,新建公路从九襄场镇西、南侧过境,经唐家镇、富泉镇,止于富林镇富林大道交叉口,顺接G108 富林至石棉段。路线全长约21.4公里,其中新建段约17.7公里,改建段约1.0公里,路面改造段约2.7公里。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8.5米,新建桥梁与路基同宽(汉源湖特大桥宽度为24.5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2.3 招标范围:在招标人规定的限额内,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及施工任务。本项目勘察设计及施工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①完成本项目施工图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交)工阶段的全过程设计服务任务;②根据审核通过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完成本项目的施工任务,包括但不限于路基、路面、机电、房建、公路沿线设施、绿化工程等施工内容,以及本项目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阶段的全部工作。③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协助完成竣(交)工验收以及其它需要配合的相关事宜。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建设工期 24个月,质量保修期 60 个月(其中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6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验收标准要求,满足国家工程建设相关强制性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且取得相应批复;
(2)施工质量标准: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符合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标准。
2.7 其他:初步设计已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以川交许可建【2024】42号批准。安全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含施工图设计阶段)内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勘察单位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单位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单位资质: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资质满足以上①、②条任一要求均可)
(4)业绩要求:近 5 年(2019年9月1日至今)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4 家。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并分别满足约定承担任务范围内的资质条件。尽管委托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⑤递交投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等均由牵头人负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9 月 21 日开始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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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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