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5.125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5.125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一期项目;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00317号;
采购需求:表土剥离面积223343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预算金额:2351255元;
最高限价:2351255元;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计划工期:签定合同后60日历天内。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的合格工程,并通过专家评审。
合同履行期限:签定合同后60日历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文件要求;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3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0日 至 2024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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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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