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投标人在收到变更内容后,应在24小时内将书面确认函(格式附后,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送达招标人。具体内容如下:1、招标文件P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25日10时00分”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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