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昌吉州市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监理)。
1.2、建设地点:昌吉市109#小区。
1.3、建设规模:新建昌吉州市工人文化宫1栋,总建筑面积13991.57平方米,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同时完成室内外配套设施建设。
1.4、工程投资额:6412万元;本项目监理最高限价125万元。
1.5、计划工期:计划2024年10月30日开工-2026年08月30日竣工,总工期67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6、质量标准:合格。
2.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2.1、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监理企业提供有效的进疆承揽业务相关信息录入手续。
2.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房屋建筑工程),需在本单位注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的总监理工程师已办理有效的进疆相关信息录入手续。
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4年09月20日12:00时-2024年10月10日12: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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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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