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卷烟厂辅料库堆垛机大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自筹资金已落实,预算金额270万元,招标人为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拟对宝鸡卷烟厂辅料库3台堆垛机电控系统、机械传动装置等进行升级改造。目前宝鸡卷烟厂辅料库3台堆垛机均为丰田ASP21进口堆垛机,于2008年10月份投入运行,经过多年来运行,目前堆垛机故障率较高、维修及备件费用居高不下,计划对该3台堆垛机的电控系统及机械装置进行升级、改造,使机械运行更加平稳、电控系统运行更加可靠,有效保障辅料库出入库作业效率,确保卷包车间生产正常运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卷烟厂辅料库堆垛机大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卷烟厂辅料库堆垛机大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证明。
3.2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一年内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且项目实施过程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可不提供)。
3.3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不得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没有被执行的,投标人提供以上网站相关内容查询结果截图。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控股、管理关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截图须包含法定代表人姓名、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信息等内容(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3.5对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的单位,禁入期内禁止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未列入相关名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0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27日17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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