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建设地点:(请登录)
2.2建设规模:新建道路长约2700米、宽度21米(其中,车行道总宽15米,人行道单侧宽3米),并配套修建雨污管网、人行道、电力管廊、路灯等附属设施。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工程勘探、测试、测量等成果资料,并进行整理,编绘图件,提交完整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报告、工程量清单(含预算控制价)、竣工图,后期设计变更及施工全过程和竣工验收阶段相关技术服务等相关成果资料及后续工作等。
2.5标段划分:本次勘察设计招标为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①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的勘察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40万元的市政工程勘察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中的勘察单位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的证明文件】。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3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40万元的市政工程勘察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业绩则由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的证明文件】。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三家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由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事宜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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