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4年“清远鸡地方检测机构检验检测能力提升专项”项目仪器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78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8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标的名称:氨基酸分析仪
2.
标的数量:1台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编号:CLZ0
(2)标的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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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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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基酸分析仪 |
1台 |
780000.00 |
(3)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4)简要技术要求:
2024年“清远鸡地方检测机构检验检测能力提升专项”项目仪器设备采购能更进一步提升“清远鸡”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和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09月26日
售价(元):500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11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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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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