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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县文罗物流园城郊大仓基地及配套设施项目EPC施工(含施工图设计、交建筑信息模(BIM)技术应用费用、设备采购、安装工程等)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19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陵水县文罗物流园城郊大仓基地及配套设施项目EPC施工(含施工图设计、交建筑信息模(BIM)技术应用费用、设备采购、安装工程等)已由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陵行审批 〔2024 〕40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南陵水农投商贸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陵水黎族自治县文罗镇文罗物流园

2.2项目内容及规模:1.新建一处城郊大仓基地,包含两栋二层的冷库、两栋二层的加工厂房、一栋一层的常温加工车间、一栋一层的站房,项目用地28797.74m²,建筑总占地面积14553.64㎡,总建筑面积22484.04 m²,其中包括1#冷库7109.64m²,2#冷库 6453.52 m²,1#加工车间3351.24m²,2#加工车间3632.00m²(含地下建筑面积 473.36 m²),常温加工车间1539.00 m²,综合站房 398.64 m²。2.规划外环路道路长度约207.533m,红线宽度21m,道路等级为次干路,设计时速30km/h,机动车道为双向4车道;规划横三路道路长度约827.601m,红线宽度21m,道路等级为次干路,设计时速30km/h,机动车道为双向4车道;规划纵三路道路长度约233.632m,红线宽度25m,道路等级为次干路,设计时速30km/h,机动车道为双向4车道;规划横四路道路长度约772.238m,红线宽度21m,道路等级为次干路,设计时速30km/h,机动车道为双向4车道;规划纵四路道路长度约216.817m,红线宽度18m,道路等级为支路,设计时速20km/h,机动车道为双向2车道;规划支路(东段)道路长度约279.54m,红线宽度12m,道路等级为支路,设计时速20km/h,机动车道为双向2车道:规划支路(西段)道路长度约250.766m,红线宽度8m,道路等级为支路,设计时速20km/h,机动车道为双向2车道:场地平整工程,涉及占地面积约 300548.60 m。3.陵水县文罗镇屠宰场厂区内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座,以及污水压力管道。其中,泵站近期规模是600m/d;污水压力管道管径为 dn200mm,管材为聚乙烯(PE)管,长度为2298m。。招标控制价254,837,8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36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陵水县文罗物流园城郊大仓基地及配套设施项目EPC施工(含施工图设计 、交建筑信息模(BIM)技术应用费用 、设备采购、 安装工程等);标段编号: lszw20240919001001;控制价:2548378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建筑信息模(BIM)技术应用、施工阶段设计配合等设计相关服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至验收阶段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包含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并承担质保期内的保修责任等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建设内容(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设计深度和广度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投标人还需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应当有预制构件生产厂商。(1)设计资质要求:①建筑工程: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资质证书);②市政公用工程: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若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企业,可独立承担本项目的所有设计任务。(2)施工资质要求:①建筑工程: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同时具备上述资质的企业,可独立承担本项目的所有施工任务。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3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①建筑工程: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②市政公用工程: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若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为独立投标人只需提供1名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即可;若为多名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需按上述要求分别提供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负责人。3.4 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 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①建筑工程: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②市政公用工程: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为独立投标人,施工负责人需同时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若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为多名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需按上述要求分别提供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施工负责人。(由牵头单位的施工负责人统筹负责施工任务,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注明。)

3.2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如以联合体投标的指定其中一家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含本数)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4年09月19日 22时30分至2024年09月29日 23时59分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0-10 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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