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Y(请登录)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请登录)
3、项目名称:2024年远安县公路安全风险点治理工程(二标段)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29.158(万元)
6、最高限价:129.158(万元)
7、采购需求:
本次风险点治理工程共对34处国省干线公路沿线地灾风险隐患点进行治理,包括G347国道南德线25处,S456省道洋茅线9处。主要治理方案为危岩体清理、分级削坡、主动防护网防护、被动防护网防护、挡土墙、路面修复及排水沟修复等。其中本标段主要为路面工程及交安工程,主要包括34个工点范围内的路面及交安设施恢复,及10号工点道路加宽治理。
8、合同履行期限:2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本次资格后审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6.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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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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