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2024年南京电信空调远程智能控制器集中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空调远程智能控制器采购,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技术规格或标准:在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基础上,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电信南京分公司及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颁布的新标准、规范执行。
1.2.3规模:预估金额约48万元(含税),以上为预估规模,具体以实际为准。
1.2.4合同有效期:2年。
1.2.5供货、安装、调试时间要求: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且经甲方验收合格。
1.2.6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1.2.7免费维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年(原厂维保)。
1.2.8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680元/个(含税),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供应商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1)如供应商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其他特殊行业,提供符合行业规范的执业许可证明)。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复印件;
2.1.2供应商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至询价公告发布之日止签署的类似项目的业绩合同,累计份数不少于1份且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8万元;
须提供单项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如提供框架合同的,必须提供框架合同相应的订单,如提供订单的,必须提供订单相应的框架合同,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按单项合同金额和订单累计金 额计算;业绩数量按单项合同和框架合同数量计算;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2.1.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代理商应答的,须提供制造商为本项目出具的供货授权;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制造商授权函。
2.1.4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1名电工;提供电工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供应商为电工人员缴纳的近半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1.5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所提供人员服务于本项目,同时承诺“若成交,在合同执行期内为从业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的赔付额度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购买个人意外伤害险的赔付额度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2.1.6供应商须提供关于严格遵守“十个不准”相关要求的承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格式详见询价文件第七章应答文件格式。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XX年XX月XX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XX年XX月XX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XX年XX月XX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18)应答人在近2年内参与南京电信同类项目中,不得存在成交结果公示后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成交资格、或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情况。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询价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9月20日9时00分2024年9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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