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山西交控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吕梁新区丽水苑建设项目太阳能集热装置设备采购,已由第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5次会议纪要同意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比。
一、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交控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吕梁新区丽水苑建设项目太阳能集热装置设备采购
1.2采购人:山西交控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交控集团招采认证编号:JKJT-
1.5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山西路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吕梁新区丽水苑项目位于吕梁市方山县大武镇,项目东侧为吕梁大道,南侧为纬十六路,西侧为经二路,北侧为纬十四路,总规划占地面积为137888.79㎡。项目分为A区、B区、C区三个区,总建筑面积约为457623.8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357787.51㎡,地下建筑面积约为99836.35㎡。
1.7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1.8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山西路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吕梁新区丽水苑项目太阳能集热装置采购具体内容包含吕梁新区丽水苑项目B区全部及C区1#、2#、3#楼的逆十二层太阳能集热装置及附属设备的供货,本次采购太阳能集热装置792套,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据实结算。
2.2供货期:根据吕梁新区丽水苑项目整体施工进度具备供货,具体为自签订合同之日后一年。
2.3供货地点:吕梁新区丽水苑项目。
2.4质量要求:符合《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技术条件》(GB/T19141-2011)相关标准,并符合采购人质量要求。
2.5采购限价:人民币159.254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基本资格: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厂家;
(2)资质要求:生产厂家须提供具备国家CMA认证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须为3年内)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的主要技术指标必须包含并达到采购内容的规格参数要求)。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4)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且年度(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大于1;
(5)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目前没有受到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相应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2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同一标包或不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19日18:00~2024年9月24日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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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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