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2025 年度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辽阳分公司除雪防滑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以下简称 “ 本项目 ” ), 资金 来源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招标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辽阳分公司 (以下简称 “ 招标人 ” )。 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辽阳分公司为保障管辖区域内冬季除雪防滑工作顺利开展,高效完成除雪工作,辽阳分公司拟进行 2024 年冬季— 2025 年春季除雪防滑设备租赁项目招标。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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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名称 |
重型车(或重型自卸货车,或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或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或重型普通货车等) |
重型车(或重型自卸货车,或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或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或重型普通货车等) |
重型载货汽车(或重型自卸货车,或重型普通货车等) |
平地机 |
50型装载机 |
20型装载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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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台) |
39 |
7 |
23 |
4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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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快速除雪铲底盘 |
滚刷底盘 |
中型撒布机底盘 |
积雪清除 |
积雪清除或融雪剂装载 |
收费站广场积雪清除 |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
2.4 服务周期 : 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止,租赁期为 5 个月。
2.5 服务地点: 辽阳分公司管辖路段主线、匝道、站外连接线及其收费站等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 1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单位颁发且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3.1.2 业绩要求:
近 3 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 1 个设备租赁项目业绩。
3.1.3 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加投标:
( 1 )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 2 )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5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 6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4 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招标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 , 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4 年 09 月 20 日 00 时 00 分 至 2024 年 09 月 25 日 23 时 59 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 1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10 日 14 时 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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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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