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映问题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二、要求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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