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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B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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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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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开发区通江河道沿线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提升项目已经由靖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靖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开发区通江河道沿线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靖发改审[2024]11号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靖江市华宇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开发区智慧水务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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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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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地点:开发区本部蟛蜞港以东,靖如界河已西,江平路以南,长江以北范围内 2.2工程规模:完善生活污水收集系统,新建污水收集主管道约30公里,修复、改造生活污水管道约180公里;提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东、西生活污水处理厂,新建中水回用及生态缓冲区,改造提升泵站3座;实施雨污分流以及排水户改造项目等。 2.3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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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付款方式:①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②初步设计完成经甲方认可,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50%;③施工图设计经甲方认可,通过施工图审查后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80%;④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设计费的100%。每次付款时,乙方应出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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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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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执业资格;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2)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2024 年 6 月-2024 年 8 月,新成立企业提供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其他要求:社保证明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 ,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 ,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3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是 □否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80万元以上(包括投标人在EPC项目中承担过的设计部分)的类似市政管网设计项目业绩。 说明: 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②设计合同,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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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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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9月20日00时00分至2024年09月26日23时5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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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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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0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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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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