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移动呼和浩特数据中心2024年至2026年10KV高压配电设备采购项目已由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同意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中国移动(呼和浩特)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备案通知》(呼发改高技字[2012]69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
2.2招标人地址:呼和浩特市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100%
2.4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
(1)采购内容:采购2024年至2026年10KV高压配电设备587面,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供货地点:呼和浩特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中国移动呼和浩特数据中心园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4)供货期限:每批次到货的数量和时间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自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
2.5标段划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采购10kV高压配电设备304面,适用于B10机房、B13机房、B14机房、A06机房等;
第二标段:采购10kV高压配电设备283面,适用于B11机房、B12机房等;
注:投标人可以参与所有标段,但只能中标1个标段,且按照标段顺序确定中标人,达到限中标准的不再推荐为其他标段中标候选人。
2.6预算金额:总金额91,958,592.00元(不含税),103,913,208.96元(含税),税率13%。
第一标段:47,313,685.00元(不含税),53,464,464.05元(含税),税率13%;
第二标段:44,644,907.00元(不含税),50,448,744.91元(含税),税率13%。
2.7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3.2.投标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提供相关承诺或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3.3.本项目10KV配电柜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承诺);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20日00:00:00至2024年9月26日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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