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内容: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药剂(聚合氯化铝)采购
三、标段说明:本项目共分为六个标段,投标单位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但只能就其中一个标段中标,中标标段按标段号顺序。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已递交某标段投标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合格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2022年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响应单位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格投标单位特定条件:
1.投标单位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合法授权代理商(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所投产品或“净水剂”或“水处理剂”的生产或制造,授权代理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所投产品或“净水剂”或“水处理剂”的销售)。
2.投标单位需在苏州地区具有存储能力≥1000立方的仓库。
3.投标单位提供:近三年内,(1)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2)无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情形;(3)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4)无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无上述情形的承诺书;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五年内,被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取消过中标资格或取消过合同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单位报名须提供承诺书。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则在招标过程、中标后的合同签订、合同履约等的任意环节,招标人均可立即终止其投标、合同履行等程序。
5.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高管等在以往经营活动中均无行贿等犯罪行为记录,如有上述情形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报名须提供承诺书。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则在招标过程、中标后的合同签订、合同履约等的任意环节,招标人均可立即终止其投标、合同履行等程序。
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五、投标人报名资料要求(所有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投标单位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合法授权代理商(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所投产品或“净水剂”或“水处理剂”的生产或制造或提供能证明其为生产企业的其他证明资料,授权代理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所投产品或“净水剂”或“水处理剂”的销售或提供能证明其为销售单位的其他证明资料),投标单位提供企业法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为经销商,还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单位需在苏州地区具有存储能力≥1000立方的仓库,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场地租赁合同证明、存储能力证明图片资料、车辆等运输能力证明文件);
3、投标单位提供符合“(一)合格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的证明资料;
4、投标单位提供符合“(二)合格投标单位特定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
六、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5日每日8:30~11:0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工本费:本套招标文件人民币伍佰元/份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10月14日13: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13: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