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按照晋中市应急发〔2021〕66号《晋中市应急局晋中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一通三防”煤矿专项行动的通知》(附件2)安排,要求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瓦斯抽采达标工作,严格按照省厅《关于深入推进煤矿瓦斯抽采达标工作的通知》(晋应急发[2019]153号)文件要求做好达标评判工作,由主体企业负责审核。凡未经评判审核或企业自主评判审核的,一律按瓦斯抽采不达标认定。突出矿井必须要有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区域消突效果进行验证(具备突出鉴定或具有区域消突效果验证所涉参数测定资质的单位),并出具工作面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报告,上报县应急管理局。未经第三方验证的采掘作业地点严禁采掘作业。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新大地公司8207回采工作面抽采达标评判及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自工作面开始回采至工作面回采完毕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评判过程及报告符合《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测点布置满足《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瓦斯含量测定满足《煤层瓦斯含量井下直接测定方法》(AQ 1066-2008)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要求及新大地公司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证书附表中须包括瓦斯含量测定);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抽采达标评判及区域措施效果检验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9月19日 17:30至2024年9月23日 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