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第一采油厂产能、老区改造、安全环保项目及站场等开展安全评价。
2.2 招标范围:第一采油厂产能、老区改造、安全环保项目及站场等开展安全评价。
标段划分:标段一:第一采油厂安全评价项目 估算金额270万元(不含税)。
本项目确定三名中标人。第一名中标人承担120万元(不含税)工作量,第二名中标人承担80万元(不含税)工作量,第三名中标人承担70万元(不含税)工作量。如中标人为两人时,第一名中标人承担150万元(不含税)工作量,第二名中标人承担120万元(不含税)工作量。
2.3 项目实施地点:第一采油厂区域;
2.4 资金来源:成本计划;
2.5 出资比例:100%;
2.6 计划投资:人民币270万元(不含税);
2.7 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括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3.4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5投标人须承诺以下内容:(1)所提供评标资料真实有效,在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审查中标人的资质审查资料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提供的资质审查资料影印件保持一致,如有造假,招标人有权拒绝其中标结果,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记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2)按照投标文件投入设备及人员,满足工作需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19日17:00:00至2024年09月26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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