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广州晟丰联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属下物业安保服务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DXZB-2024
3、招标金额:413.28万元
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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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最高限价 |
中标家数 |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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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安保服务 |
413.28万元 |
1家 |
2024年9月26日-2026年9月25日,合同一年一签 |
5、服务地点:按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6、招标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7、本项目确定1家中标人。投标人应对本项目为单位进行整体投标,即对全部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不得分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若为跨省或直辖市或自治区注册企业,须同时具有广州市公安局核发的《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证明》(提供相关许可证书及证明复印件);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发售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发售时间以公告为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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