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福州商贸职业中专学校物流仓储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物流仓储设备 ******** 499,******** 批 工业 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资格承诺函 (若有):根据#****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微企业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见第七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货物类采购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制造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的,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③投标人所投产品中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应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④投标人所投产品中若属于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的(3C认证)应提供3C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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