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新疆中电建新能源供电有限公司新疆(风光柴储)荣和配电网项目荣和调控中心供暖系统日常运维服务,项目业主为新疆中电建新能源供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新疆中电建新能源供电有限公司。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疆中电建新能源供电有限公司新疆(风光柴储)荣和配电网项目荣和调控中心供暖系统日常运维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项目建设地点:荣和调控中心地址位于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赛图拉镇,219国道北侧2928公里处,海拔高度约3780米。 2.2 项目建设规模:荣和调控中心新能源装机26MW,为独立型微电网,包含风、光、柴、储发电单元。电压等级为10kV和0.4kV。现场配置2台低压0.4kV 2.1MW直热电锅炉;14台固体电蓄热锅炉总容量10.1MW(传森0.4kV锅炉4台、10kV锅炉3台;卓越0.4kV锅炉2台、10kV锅炉5台) 2.3 服务期限:365天,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10月31日。 2.4 招标范围:对荣和调控中心供暖系统现场配置的2台低压0.4kV 2.1MW直热电锅炉、14台固体电蓄热锅炉总容量10.1MW(传森0.4kV锅炉4台、10kV锅炉3台;卓越0.4kV锅炉2台、10kV锅炉5台)、3.8公里集中供热热力管网和12台末端换热器及相关附属设施进行运行维护、日常检修、巡检工作。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中标人数量:1人;资金来源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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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 资质要求:具有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具有有效的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电力设施承装(修、试)许可证;具备国家认定机构颁发的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电力设备安装、维修试验相关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资质扫描件) 3.1.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年指2021年、2022年、2023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 业绩要求:有相关电力设备安装、运行、维修、试验,或相关热力运行维护、电储热锅炉日常检修工作服务类似相关业绩1个及以上; 3.1.4 信誉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截图。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具有有效的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电力设施承装(修、试)许可证;具备国家认定机构颁发的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电力设备安装、维修试验相关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资质扫描件)。 3.1.6 中标人数:1个 3.2 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2)本次招标对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3)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未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中;(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经济行为没有受到起诉。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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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请于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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