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受衡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现邀请合格的且有资格的投标人就下列工程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合同内容:包括19座乡镇生活垃圾收集站的建设,(新建18座、改建1座)。单座乡镇生活垃圾收集站建设规模为30t/d。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合同的合同估算价为人民币54,475,148.47元。
上述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为开工后的第120天。
3. 本次招标为国内竞争性招标(单阶段单信封),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均可投标。
4.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以从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进一步了解有关信息,并在上午9时至下午5时查阅招标文件。
5. 潜在投标人应注意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4条关于合格性和利益冲突的规定。所有存在利益冲突的投标人均为不合格的投标人。
6.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包括:
(1)提交过去3年(2021-2023)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反映投标人现在财务状况的稳定性及其长期的盈利性。最低要求,投标人过去三年每年的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均应为正值。
(2)根据过去3年里(2021-2023年),在建工程或已完工程经核实的已收到的付款额计算的最低年均施工营业额为人民币408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的财务资源(如速动资产、授信额度和其他融资来源,但不包括合同预付款,必须能够满足(1)人民币4080万元的现金流要求,以及(2)实施本合同和其它在建项目所需的总现金流要求。
(4)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承包商、管理承包商或分包商,至少参与了2个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的施工合同(其中一个为垃圾转运站或垃圾中转站施工合同),每个合同金额不少于4350万元人民币。这些合同应该已经完成,且与本合同的内容相似。相似包括工程规模、复杂程度、施工方法或技术以及第六章所要求的其它特征。上述合同或上述2.4.2(1)规定期限里投标人实施的其他合同,至少应包括以下的一些关键工程:单个处理规模不小于30t/d的垃圾转运站或垃圾中转站的土建施工。
(5)国内投标人或与国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国内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外投标人须拥有所在地区主管部门颁发的类似文件。
详细信息将在招标文件中提供。
7. (请登录)
8.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10月17日10:00之前递交。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1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