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鄠邑区兆丰桥、郭家寨村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三期)EPC总承包已由西安市鄠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鄠发改审[2024]59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鄠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西安鄠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规模:安置区三期建设安置房156套,总用地面积5253.02㎡(约合7.88亩),总建筑面积约为11570.49㎡,其中地上住宅建筑面积约为11122.22㎡,地下建筑面积约为448.27㎡,及配套基础设施;
2.2 项目地点:鄠邑区丰京路以北,济仁医院以东;
2.3 项目投资总额:877587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鄠邑区兆丰桥、郭家寨村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三期)EPC总承包;标段编号:E6101183506c3pQlvqy001;标段类型:工程总承包;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鄠邑区兆丰桥、郭家寨村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三期)EPC总承包,本次招标范围为鄠邑区兆丰桥、郭家寨村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三期)EPC总承包,具体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采购、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建设任务,同时承担相关前期准备、协调和工程关联工作及后续服务配合工作;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鄠邑区兆丰桥、郭家寨村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三期)EPC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3.2 标段名称:鄠邑区兆丰桥、郭家寨村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三期)EPC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施工企业须作为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资质。牵头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相应的印章或签字。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其他要求:(1)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申请人同时具有下列施工和设计资质:①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4)施工负责人具备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施工负责人;(5)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4.资审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 2024年09月19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4年09月24日 00时00分00秒下载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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