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将石路(东明大道-南环大道)土地整备清拆工程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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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
2024-09-19 09:00 至 2024-09-25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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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4-09-20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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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4-09-23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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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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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本项目不要求编制技术标,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
三、详细公告内容
将石路(东明大道-南环大道)土地整备清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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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地块测绘报告范围内的房屋拆除,拆除废料外运,场地清理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为准。承包单位应无条件接受并执行所有为确保完整完成项目工程所必需且不可或缺的附带工作任务,不得无故拒绝执行此类工作。这些附带工作可能涉及项目的顺利进行、安全标准的满足、技术规范的遵守以及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是项目整体完成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发包方保留根据项目实际需求适时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而承包方需对此类调整持开放态度,并承诺不因此提出有关异议。项目的实际工程内容与工程量将依据现场实际发生情况进行核算,并作为最终结算的核心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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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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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472.38612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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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投资 |
530.0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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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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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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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
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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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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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用定标方法 |
票决抽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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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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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9-25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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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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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条件:(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5)联合体各方的资质等级按其在联合体协议中所承担工作内容的专业类别进行确定,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6)项目经理(建造师)由联合牵头单位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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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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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质要求 |
资质等级:投标人同事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备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具备“拆除废弃物”且“正常消纳”的消纳备案文件证明扫描件及“深圳市建筑废弃物智慧监管系统-深圳市消纳场所公示”公示截图)。投标人项目经理(建造师)要求: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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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经理(或建筑师)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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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经理(或建筑师)专业 |
建筑工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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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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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标条件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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