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公司采油管理二区董斜19井站示范工程无损检测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以《关于下达一季度生产经营“三大计划”一体化运行指导意见的通知》(胜油公司发〔2024〕4号)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春公司采油管理二区董斜19井站示范工程无损检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五家渠市102团。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7.81万元(不含税)。
2.4标段采购范围:为新春公司采油管理二区董斜19井站示范工程提供无损检测服务。
2.5计划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6质量要求:合格。
2.7 QHSE管理要求:无QHSE事故(事件),并执行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CG)及以上且辐射安全许可证及以上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本次竞标采购活动要求承包商拟派以下人员的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射线照相检测(RT)Ⅱ级及以上、超声波检测(UT)Ⅱ级、渗透检测(PT)Ⅰ级及及以上从业人员资格,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承包商单位,包含所需专业及级别),持有本单位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缴费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90天(含)内任意时间);
(2)对应检测项目专业检测人员(至少1人)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对应检测项目专业Ⅰ级及以上从业人员资格;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承包商单位,包含所对应检测专业及级别),持有本单位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缴费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90天(含)内任意时间)。
3.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本次承包商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采购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9月19日08时3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9月21日17时30分。
5.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响应文件须采用承包商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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