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可克达拉经开区2x50MW热电联产项目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市发改投资发〔2023〕58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招标人为新疆中昊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四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可克达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工业园区西南区域。
3.工程规模:本工程分期建设,一期新建1×50MW背压汽轮发电机组+2×3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公共辅机系统、配套管道、电气设施均按2×50MW背轮气压发电机组一次性建成,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销设施及其配套的热力站;二期新建1×50MW背压汽轮发电机组+1×320t/h锅炉。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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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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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60 |
可克达拉经开区2×50MW热电联产项目(二期)锅炉设备采购 |
提供1台3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具体设备采购的详细内容、数量、主要配置技术参数和技术要求及配套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
18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在人员、技术、 履约等方面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3项 或多余三项循环流化床 320t 以上(含 320t)锅炉生产及供货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许可证(锅炉 A),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4.投标产品应当为投标人或其所属企业生产。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具有完善的性能和质量保证体系(提供书面文件复印件),并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提供知识产权 证明文件),如与国外厂商有技术合作,必须出具国外合资(合作)方的设备性能和 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并出具双方的合作协议。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财务状况良好。应附经会计师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 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 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 制的情形。 (投标人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信誉承诺书、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截图)。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请登录)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9月19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9月24日 23时59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 12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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