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高新区靖圆办下割-沥阳村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已由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以漳高立审〔2024〕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高新区靖圆镇村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各级财政资金补助,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漳州高新区靖圆镇村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漳州高新区靖圆办下割-沥阳村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漳州高新区靖圆办下割村、沥阳村;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60万元。建设总规模为2000亩, 其中下割村1040亩、沥阳村960 亩。项目共施用商品有机肥2000亩;新建蓄水池2座;新建灌排渠7条,长1308m;新建农沟5 条,长861m;新建排洪沟2条,长1219m;铺设管道6条,长4008m;新建水位标尺14个,新建排水涵管5个,新建渠道放排水口126个,新建钢筋砼盖板4块,新建阀门井10座;田间道硬化4条, 长828m;新建回车场1处;380V架设电线0.12m, 安装水泵1台;新建标志牌1座。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5 最高控制价:4766499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200000元(含暂列金200000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0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节的通知》(闽农建函〔2021〕735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农建〔2023〕8号)的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K值):[K值取值区间为K=8%(含)~12%(不含)]。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9日00:00至2024年10月9日09: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9日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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