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为保障后勤服务中心的公务用车的正常使用,确保每辆车辆不带故障上路、不带安全隐患出行,需要对车辆进行日常维修保养,以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需要。
1.2.采购范围及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对新驿煤矿后勤服务中心的公务用车进行定点维修保养;车辆的机油、机油滤芯、空气滤芯、空调滤芯、燃油滤芯、火花塞、清洗节气门、清洗喷油嘴、前后刹车片、蓄电池、轮胎、燃烧室清洗、正时皮带(链条)、水泵、皮带涨紧轮、发动机皮带、方向助力油、变速箱油、刹车油、防冻液、前后刹车盘、前后轮轴承、前后减震器、发电机、起动机、下支臂、拉杆球头、后减缓冲块、四轮定位、前大灯灯泡、后尾灯及配件更换、维修等。
具体要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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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实施地点 |
质量/服务标准 |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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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签订后的维修单位所属修理地点。 |
1.供应商应严格按《车辆维修操作规程》装配,装配的零件、部件和附件等符合原设计的装配技术要求; 2.供应商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 3.达到矿方维修要求,并经矿方检查认可且试验合格。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12.4万元,(最高限价为固定单价控制价合价,仅作评标参考,供应商报价以单价最高限价为准,明细详见第四章附件)(含税13%) |
1.3.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
1.4.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双方根据实际维修情况进行对账,供应商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根据财务制度和资金计划进行结算。
1.5.质保期:新更换的配件质保期为3个月,自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属于维修方维修质量引发的问题,由维修方负责免费维修。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具有车辆维修服务能力;
2.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5.响应供应商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机构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2.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9月18日起至2024年9月25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获取谈判采购文件。
3.2采购文件售价:100元/每标段,售后不退。
4.发布公告的媒介(公开征集)(请登录)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9: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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