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通风、压风、供电、排水、辅运、主运等系统性能测试及电气预防性试验,详见技术规格书。
具体要求见如下:
工期:签订合同3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结算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中标方检测任务结束,提供6%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据,报告于15个法定工作日内送达招标方,招标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分期付款 。付款时限及比例:检测完成,验收合格,出具合格检测报告,开具符合财务要求的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据,招标方挂账后次月付合同总额的30%,后月付合同总额60%,剩余合同总额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自出具检测报告之日起计算,质保到期后一次性付清。中标方支付每期款项前,中标方必须按招标方要求提供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据),以便招标方凭发票(收据)付款,否则招标方有权延迟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投标方具有设备、设施性能检测及电气预防性试验检测资质。(必须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3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5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 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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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9月18日起至2024年9月24日19: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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