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内容修改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备一份与池州供电部门配电箱供货业绩,参选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供货安装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须另附采购单位盖章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质量要求”的内容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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