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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清澄水务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澄迈县福山水厂至金江美亭片区、长安片区、金安农场、永招标公告
日期:2024-09-1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

项目名称:澄迈县福山水厂至金江美亭片区、长安片区、金安农场、永发镇及瑞溪镇供水管网一体化提质增效工程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及评估(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收到甲方提供完整资料后60日内提交成果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如下);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1.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4、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5、(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3)具备实施项目技术的能力;(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6、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8日  至 2024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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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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