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采购人名称:莒南县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莒南县北城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载货电梯、室外扶梯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资格要求及分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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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项目内容 |
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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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莒南县北城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载货电梯、室外扶梯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本次招标内容。 3、投标申请人为生产制造商的需具备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的需具备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 级以上(含 B 级)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并提供所售产品的唯一品牌授权书; 4、所投报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证明;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即供应商应处于正常的营业状态;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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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
四、公告期限: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5日
五、开标时间
1.时间:2024年9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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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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