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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HL-2024-163 |
发布日期 |
2024年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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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淮北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专项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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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
2024年 9 月 14 日至 2024 年9 月 25 日 15:30 (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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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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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采购人 |
淮北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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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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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范围 |
在淮北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体系范围内,按照市国资委《淮北市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淮北市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完善合规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合规体系建设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管控,实现强法治、促合规、防风险的管理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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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公开;□邀请;■竞争性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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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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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企业、机构等组织; 2、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为市属及以上国有企业建设合规管理体系的业绩至少1项(业绩材料必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应是由供应商独立完成。)注:应提供能够体现服务项目特征的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或项目验收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4、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所列示的网站相应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或项目组人员未受过相关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相关协会的行业处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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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并明确由 / 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应符合下列条件: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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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时间 |
2024 年 9月 25 日 15:30 (北京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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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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