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赤峰市公司全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商项目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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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采购需求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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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赤峰市公司全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商项目 |
1 |
该项目主要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工程概算编制与审核;工程预算编制与审核;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审核;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与审核;工程结算的编制与审核;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工程造价鉴定等主要内容。详细服务内容见招标文件。 |
0.00 |
3、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赤峰市公司指定地点;
4、服务期限:2025年01月0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5、本次确定3家供应商中选,纳入赤峰市烟草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机构库(该库内各造价咨询机构收费标准一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设施、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能承担本项目实施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管理要求。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项目负责人:本企业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
4、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经查实和处罚且按招标文件规定丧失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3年内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及关联关系,以及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参加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实质性响应条款
服务价格以《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烟草行业工程审计中介机构使用考评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烟办综〔2015〕22号)为依据,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赤峰市公司取费标准,实际结算金额以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赤峰市公司取费标准计算出的价格下浮20%为结算金额,下浮20%后如不满1500.00元,按1500.00元执行,超出1500.00元据实结算,详见合同主要条款。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请于202 4年9月18日00时00分至202 4年9月24日23时59分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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