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中国电子华北总部项目(一期)项目已由石家庄市裕华区行政审批局以裕行审投资备资【2018】0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电河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电河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中国电子华北总部项目(一期)充电车位电源配电系统工程
2.1.2 项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建华大街以西,世纪公园以东,槐安路以南。
2.1.3 项目情况:总用地面积1.5公顷,总建筑面积93881.52 ㎡,建设用地面积12619.95㎡,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由施工方自行现场查勘。
2.1.4 工期:总工期30日历天。
2.1.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中国电子华北总部(一期)项目充电车位电源配电系统深化设计、安装及验收,主要包括:商业户表配电室充电车位113个,其中室外地面87个,地下车库26个(需深化设计)。本次充电车位电源配电系统须满足规划图纸要求,保证规划验收顺利通过。
充电车位电源配电系统图纸可进行合理深化,深化图纸须加盖具备相应设计资质设计公章,满足相关部门审图及验收要求,办理相关竣工手续。
2.3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履行招标文件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且不亏损,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后至开标前3个月内的)。
3.3 投标人应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仍在处罚期内不予受理)。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9月14日16:00至2024年9月20日17:00(请登录)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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