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本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已由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独发改发【2024】40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住房和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2.项目规模:1、改造杭州路以西居民区新水楼栋入户新水线,DN20-DN50供水管线473000米,更换智能水表30000块及2000块楼栋表。2、改造庭院DN20-DN50供水管线80000米。3、改造南京路以西DN50-DN100供水管线5000米。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标段1标段(包)编号:6502标段(包)名称: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建设项目(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第一至第十九社区居民楼栋计量水表及配套相关附属设施改造。项目工期:310天工程投资额:3115.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均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新成立的公司无需提供)(2023年度未审核完成的企业提供2020年度-2022年度)3、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以下其一即可:1)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0月01日-2024年10月01日)已完成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是指:单标段施工合同额不低于2000万元(含2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签署日期为准。2)施工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0月01日-2024年10月01日),已完成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是指:单标段施工合同额不低于2000万元(含2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签署日期为准。3)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0月01日-2024年10月01日),已完成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工程投资估算价不低于2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及设计合同(合同内须证明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日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或施工图审查批复文件日期为准。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10月01日-2024年10月01日),以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完成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是指:单标段施工合同额不低于2000万元(含2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单项工程投资估算价不低于2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资料:①如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身份的业绩需提供业绩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签署日期为准。②如提供设计负责人身份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及设计合同(合同内须证明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日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或施工图审查批复文件日期为准。③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姓名及身份)5、投标单位在克拉玛依市公共交易网上投标时上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保持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人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提出申请。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8日到2024年10月07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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