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廊坊市文安县2024年国家蓄滞洪区防洪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已由廊坊市水利局以廊水政[2024]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文安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文安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对隔淀堤5.37km、千里堤(东淀大清河段)18.37km、大清河右堤(局部)9.71km、开卡新堤10.56km、千里堤(赵王新河段)33.9km、文安县城防洪堤29.29km范围内堤顶堤坡、排水系统、管理房实施维修养护,并开展堤防隐患探测,设置标志标牌等。工程建设地点:文安县工期:2024年12月15日前完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最高限价:7253821.23元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且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本项目采用“双盲”进行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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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18 09:00至2024-09-24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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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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