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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 |
2021年龙岗区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深圳河流域水务工程(碧道建设部分)龙岗区支流及湖库碧道绿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种植土覆土层、土壤改良、乔灌木地被种植、现状乔灌木地被养护、给水工程、垂直绿化、河道内生态营造、喷灌系统、景石等(最终以施工图为准)以及发包人交与专业工程承包人的其他工作。所有的细目详见合同图纸、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及合同其他文件,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有权增减部分内容,专业工程承包人不能拒绝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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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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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2910.06524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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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投资 |
623,67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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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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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详见第三章合同专用条款附件六《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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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竣工日期 |
2024-10-15 至 2025-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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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
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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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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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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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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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0-05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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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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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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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单位)不超过2家,应提供双方签署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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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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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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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经理(或建筑师)最低资格等级 |
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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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经理(或建筑师)专业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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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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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标条件 |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具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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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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