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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林业发展中心县城绿化带补植工程二次-采购公告
日期:2024-09-1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汴杞财

2、项目名称:杞县林业发展中心县城绿化带补植工程(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62618.11元

最高限价(如有):1562618.11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汴杞财磋商采购-2024-78-1

第一标段:杞县林业发展中心县城绿化带补植工程施工

1562618.11

1562618.11

1562618.11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杞县林业发展中心县城绿化带补植工程             

5.2标段划分:1个标段;

第一标段:杞县林业发展中心县城绿化带补植工程施工;

5.3招标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及采购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5.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养护期1年;

5.5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2022年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承诺函)

(4)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票据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信誉要求: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需提供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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