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宁陵县金山路绿化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2、招标编号:商工
3. 建设规模:银河路绿化工程、银河路铺装及其他工程、银河路室外--给水工程、永乐路东侧绿化工程、宁孔路西侧绿化工程、华山路护栏及路牙石改造工程、华山路绿化工程、宁孔路道路两侧绿化工程
4、标段划分:1 个标段。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控制价:711.835257万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130053.97元,规费196267.56元,税金 587753.88元,暂列金额0元,专业暂估价0元),分部分项工程费6167268.12元,措施费37009.04元)。
8、项目地点:宁陵县境内;
9、工期:30日历天;
10、质量要求:合格。
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出具 2024年 1月以来本单位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注: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且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技术负责人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出具 2024年1月以来本单位缴纳的 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注: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或 查询清单为准);专职安全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出具2024年1月以来本单位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注: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4 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企业成立年份不足的,从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3.5 投标人应查询的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www.gsxt.gov.cn)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查询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记录,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且在管理期限内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 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
3.6 投标人不存在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 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 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 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10月10日 09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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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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