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首都西部生态屏障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周口店镇流域生态修复-幽岚山周边生态功能提升工程已由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以房财采购核[2024]10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区重大项目建设办公室,工程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工程出资比例为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房山区周口店镇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约933400平方米
2.3计划投资总额9000(万元)
2.4本工程的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2.5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图纸中所示内容,主要包括:山体修复、台地滩地修复、生态浅水通道修复、裸露土地植被补植改造工程等全部内容。
2.6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3具有近年内至少有一个类似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业绩;(业绩以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自行录入的业绩等信息为准。)(如需要)
3.4具有近年内至少有一个5000万元及以上(竣工合同价)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或生态修复工程类似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业绩;(业绩须以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公布的业绩信息为准。)
3.5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3.6申请人的投标资格未被取消,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8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标标段的数量要求: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划分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标段要求:
3.9本项目预留(预留/不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适用于政府采购项目)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要求(如有):预留本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3.10其他要求:/
4.信誉要求
申请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相关名单。
其他要求:申请人应承诺施工过程中在禁用区内不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严格遵守施工工地扬尘控制,规范渣土车运输,园林绿化废弃物禁烧等有关政府部门要求必须遵守的环境保护政策和措施。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方可于2024年09月14日17时30分至2024年09月20日16时00分,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5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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