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年产1.2万吨玻纤滤纸生产线项目 已由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玻院(宿迁)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南玻院(宿迁)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南玻院(宿迁)新材料有限公司正在筹建2条滤纸生产线,需对生产线MCC进行招标采购。
2.2招标范围:两条玻纤滤纸生产线(PM3 & PM4)MCC,详细内容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2.3计划交期:60个日历日内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工作。
2.4交货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宿城经济开发区隆锦路103号。
2.5质量要求:满足MCC系统图、控制原理图和相应最新国家标准、IEC标准等。
2.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6)知识产权承诺: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应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书原件)。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如属特种产品范畴,投标人须出具《特种设备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是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商,可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但必须在营业执照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4 年 9 月 14 日至 2024 年 10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 时,下午12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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