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单位:(请登录)
2、工程名称:青原区赣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3、工程地点:起点位于值夏镇七姑岭,终点位于天玉镇坝溪村
4、工程总造价:本次招标金额为41430791.16元。
5、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地方配套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及以上标准
二、标段划分
共设1个标段
三、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本次赣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河道总长约15.57km,治理河道起点位于值夏镇七姑岭,终点位于天玉镇坝溪村。治理工程主要分为河岸整治工程、岸线修复工程、水质提升工程、其它工程等。河岸整治工程包括新建生态护岸4.66km;岸线修复工程包括沙场滩地生态修复70000m2、生态步道10.50km,岸线清杂、清理河道垃圾15.57km;水质提升工程包括新建污水收储池3处、污水管网2.5km、水塘整治20处、加固芳洲自排闸(3级水工建筑物)、新增及整治排水涵管8处、排水沟0.88km、避险道路1km;其它工程包括河湖主题宣传牌、河长制宣传牌、下河踏步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四、对投标企业及建造师的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有在建项目。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根据(吉市管办字[2024]7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失信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8)投标单位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扫描件。拟派建造师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8〕5号)文件执行。
(9)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吉办字〔2022〕24 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未按要求提交承诺书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
六、获得招标文件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 10日09 :3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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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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