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配套磷资源150万吨/年低品位a层矿选矿厂(瓮安县磷资源加工项目)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已由 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2311-522725-04-01-855165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瓮安大信北斗山磷矿,建设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比例:0.0%,非政府投资比例:57.52%。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2.2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02亩,总建筑面积14630.65平方米;建设规模150万吨/年低品位a层矿选矿厂,a精矿产品规模127.215万吨/年;建设矿石转运改造、隧道及胶带机廊、矿石筛分厂房、粉矿仓、磨矿厂房、浮选厂房、药剂制备厂房、浓密设施、尾矿管道、矿浆缓冲罐;带式输送机、圆锥破碎机、球磨机、浮选机、尾矿输送泵等相应的工艺设备;配套高位水池、内循环水池、给排水设施、公路改道、车间配电室、检修设备等公辅设施。
2.3 合同估算价:145545211.76元。
2.4 计划工期:240 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交钥匙工程,包含工程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检验试验、检验检测(含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单机试车、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性能考核、竣工资料、竣工验收、竣工结算、项目数字化交付和工程交付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专业/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各方资质须满足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各自承担实际工程的资质要求。(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家数不能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和合同的全面实施。(3)如为联合体投标的,EPC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正式员工。(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15日00时00分至2024年09月25日23时59分,(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 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配套磷资源150万吨/年低品位a层矿选矿厂(瓮安县磷资源加工项目)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已由 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2311-522725-04-01-855165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瓮安大信北斗山磷矿,建设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比例:0.0%,非政府投资比例:57.52%。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2.2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02亩,总建筑面积14630.65平方米;建设规模150万吨/年低品位a层矿选矿厂,a精矿产品规模127.215万吨/年;建设矿石转运改造、隧道及胶带机廊、矿石筛分厂房、粉矿仓、磨矿厂房、浮选厂房、药剂制备厂房、浓密设施、尾矿管道、矿浆缓冲罐;带式输送机、圆锥破碎机、球磨机、浮选机、尾矿输送泵等相应的工艺设备;配套高位水池、内循环水池、给排水设施、公路改道、车间配电室、检修设备等公辅设施。
2.3 合同估算价:145545211.76元。
2.4 计划工期:240 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交钥匙工程,包含工程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检验试验、检验检测(含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单机试车、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性能考核、竣工资料、竣工验收、竣工结算、项目数字化交付和工程交付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专业/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各方资质须满足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各自承担实际工程的资质要求。(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家数不能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和合同的全面实施。(3)如为联合体投标的,EPC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正式员工。(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15日00时00分至2024年09月25日23时59分,(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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