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彭阳县专业扑火队营房、草原防火站和救灾物资储备库场所除险维修项目已由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彭阳县专业扑火队营房、草原防火站和救灾物资储备库场所除险维修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彭审批发〔2024〕14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阳县应急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彭阳县应急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院坪、散水维修工程:拆除并新铺门房、营房东西侧及储备库混凝土散水240㎡;恢复开挖破损混凝土院坪1258㎡;挡土墙维修工程:拆除并新建毛石挡土墙59m,拆除并安装铁艺围栏82m;室外管网维修工程:更换室外破损De160消防管道9m、De300雨水管道107m、De200雨水管道39m;拆除并新建雨水口11座、2000×2000阀门井1座、1000×1000雨水检查井2座、检查井井盖9座,维修检查井3座;
2.2建设地点:彭阳县县城327国道与义丰路交叉口西北420米处;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施工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15日至2024年09月20日23:59分(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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