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滁州市南谯区百道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元
最高限价:柒拾万元整(700000.00元),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南谯区百道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时间节点要求如下:(1)勘察资料提交时间:满足各阶段进度需要。(2)初步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概算)。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或发包人对项目开工另有要求时,设计单位在收到业主书面通知后,设计周期将按要求予以调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若中小企业对此有质疑,可按以下渠道递交质疑:①以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②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下列①和②的要求:
①供应商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至少包括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两个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供应商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8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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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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