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11上313孤岛工作面冲击危险性评价及防冲专项措施研究 ,已由晋控科信字(2024)134号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会议纪要[2024]第 20次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对该项目组织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按照《防治煤矿冲击危险性细则》第三十七规定要求:在无冲击地压煤层中的三面或者四面被采空区所包围的区域开采或回收煤柱时,必须进行冲击危险性评价、制定防冲专项措施,并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开采。现矿井11上313工作面满足上述要求,为了确保11上313工作面安全回采,回采前必须进行冲击危险性评价并制定防冲专项措施。冲击危险性评价应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冲击地压矿井鉴定暂行办法》(矿安【2023】58号)要求进行。
2.2采购范围:提交《11313孤岛工作面冲击危险性评价及防冲专项措施》最终版报告,并通过上级公司的评审,取得批复文件。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以及相关行业规定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评估)乙级及以上
3.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煤炭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冲击危险性评价方面的相关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9-14 17:30至2024-9-18 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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