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金陵分公司炼油区域治安反恐防范周界安防隐患治理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以(关于 2023 年第五批公司级 安全隐患治理项目立项的通知)《金陵石化工单〔2023〕88号》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金陵分公司炼油区域治安反恐防范周界安防隐患治理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址:金陵石化公司。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72万元(含税)
2.4标段采购范围:
1、炼油二部四工区办公楼(硫磺装置)至1号码头区间周界(1000米)增设人体引力报警系统及周界报警系统,并安装17台摄像机与AI系统联动。2、对炼油二部球罐、储运部中转工区、所使用的32个非防爆监控探头(炼油二部球罐区域18个、中转工区14个),非防爆电源控制箱16个,整改为防爆监控探头和防爆电源控制箱。3、热电运行部西侧周界约530米未封闭部分,此次补齐,并增加红外摄像机12台。该部分大多设有2米高实体围墙。为了满足安全管理需求,防范非法入侵、防盗、防破坏并实现提前预警,本项目设置智能周界安防系统。 4、物装西库周界已安装近十年,北面临二总降区域约450米严重损坏,已无法满足使用需求,急需更换,并安装8台红外摄像机。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9年以来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
3.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本次采购响应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 2019年以来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
(2)技术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C证)。
3.5符合第一章基本资格条件的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与本标段投标的响应人不得超过两家。
3.6响应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采购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采购人。
4.获取采购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9月14日 16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 16 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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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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