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GSZB
2.项目名称:2024年广东网信网及“网信广东”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
3.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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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采购预算(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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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网信网及“网信广东”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 |
自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 |
人民币90万元 |
(1)详细要求请参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采购内容进行响应。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具有有效期内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如国家或地方另有规定的,则适用其规定并由响应供应商出具相关说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6)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10月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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