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大嶂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露天开采工程(一标段)竣工结算审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湖北鄂东银河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工程地点:湖北省阳新县陶港镇碧庄村。
2.2 项目规模:工程施工合同额约1亿元。
2.3 项目概况:包括但不限于平硐溜井工程、采区上山道路、运矿道路、表土剥离、采准工程、截排水沟、及加工区场地平整、道路修建等附属设施工程。
2.4 服务期限: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60天内完成结算审计报告。
2.5 服务内容:在跟踪审计单位出具的跟审报告基础上审核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审核竣工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审核竣工图、甲供材、水电费及各类扣罚款,审核施工合同条款的内容,审核工程设计变更、签证的合规性和合理性,审核材料竞争性磋商定价的规范性与合理性,审核项目基建采剥工程量与生产经营有无重复计费或计算不正确的情况,配合完成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复审等。
2.6 合同款支付方式: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工程造价咨询相关内容;
3.2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和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组成员中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得少于2人(包含一名土木建筑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一名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含项目负责人)。所有人员需提供由供应商缴纳的近6个月(2024年3月—2024年8月)社保证明材料。
3.3供应商近3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至少承担过一项投资金额在1亿元以上工程结算审核的造价咨询业绩(需提供咨询合同和结算审核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供应商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无亏损情况出现(近三年内净利润不低于0)。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5供应商必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组员近三年是否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并提供截图,未提供的或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取消其投标资格。
3.6供应商必须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 年 9 月 14 日至2024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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